偷来的这一年 , 他叫我滚 的主角是 荆迟 苏棉 ,这是一本青春虐恋风格的小说,是网络畅销大神佚名的作品,这本书妙语连珠,妙笔生花,本文的主要内容是:第一章我用四十年寿命,换了一张回到过去的单程票。只为救回那个在结婚纪念日惨死、爱我入骨的丈夫荆迟。时空倒流回2002年,我见到了十八岁的荆迟。眉眼桀骜,满身反骨。我哭着扑进他怀里,以为会迎来久违的宠溺。却被他像丢垃圾一样狠狠推开。他转头把原本属于我的草莓牛奶,插好吸管递给了校花。
第一章
我用四十年寿命,换了一张回到过去的单程票。
只为救回那个在结婚纪念日惨死、爱我入骨的丈夫荆迟。
时空倒流回2002年,我见到了十八岁的荆迟。
眉眼桀骜,满身反骨。
我哭着扑进他怀里,以为会迎来久违的宠溺。
却被他像丢垃圾一样狠狠推开。
他转头把原本属于我的草莓牛奶,插好吸管递给了校花。
他对死党嗤笑:“祝今?那个甩不掉的跟屁虫?看见她那张丧气脸我就反胃。”
那一刻,心脏骤停。
原来那个哪怕断了三根肋骨也要护住我、为了救我身中六刀的男人。
在他的青春里,恨不得我去死。
荆迟死的那个晚上,雨大得像要淹没整座城市。
领证三周年,他说城南那家老字号的栗子糕我最爱吃,非要冒雨去买。
再见时,是在太平间。
他躺在冷硬的铁床上,手里还死死护着那盒温热的栗子糕,而身体已经被失控的渣土车碾得支离破碎。
他大我十岁。
我是被荆家收养的孤女,也是他一手娇养长大的玫瑰。
他曾说:“今今,别怕,天塌了有哥顶着。”
现在,我的天塌了,顶着的人没了。
头七那天,我在他的遗物里翻到一张泛着幽光的黑色名片。
地址是一个从未听过的老弄堂。
【第8号当铺,当万物,悔无期。】
昏暗的灯光下,那个看不清面容的老板娘吐出一口烟圈。
“四十年寿命,换回到他十八岁那年,时效三百六十五天。”
“这一年里,你可以试图改变他的死亡节点。但更有可能,你会亲眼看着他爱上别人,而你,注定在一年后灰飞烟灭。”
我握笔的手没有一丝颤抖,签下了“祝今”二字。
只要荆迟能活,我变成灰烬又何妨。
……
再次睁眼,耳膜被一阵噪耳的蝉鸣和周杰伦的《双截棍》轰炸。
2002年,盛夏。
“祝今!你死在里面了?磨磨唧唧的,再不滚出来老子不等你了!”
这声音清亮、嚣张,带着少年特有的暴躁。
是荆迟。
心脏猛地停跳一拍,我几乎是从床上滚下来的。
冲到窗边推开那扇生锈的防盗窗,楼下,那个穿着蓝白校服、单脚撑着山地车的少年正不耐烦地按着车铃。
阳光透过梧桐叶洒在他脸上,眉骨锋利,还没有后来的沉稳,只有满得快要溢出来的野性。
他还活着。
热乎乎的,会骂人的荆迟。
眼泪瞬间决堤,我连鞋都顾不上穿,光着脚冲下楼。
像一枚失控的炮弹,我狠狠撞进了那个我日思夜想的怀抱。
“荆迟……哥……”
我死死箍着他的腰,贪婪地汲取他身上那股混着洗衣粉和阳光的味道,哭得浑身发抖。
你也回来了,真好。
这一次,哪怕是用我的命去填,我也绝不让你死。
我以为他会像前世那样,温柔地用下巴蹭我的头顶,问“怎么了今今,谁欺负你了”。
然而——
一只手毫不留情地拎住我的后领,像拎一只流浪狗,大力将我扯开。
荆迟那张帅绝人寰的脸上,写满了嫌弃和震惊。
他拍了拍被我眼泪蹭湿的胸口,后退两步,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。
“祝今,你发什么癫?”
“大清早的投怀送抱?吃错药了?”
我僵在原地,眼泪还挂在下巴上,要坠不坠。
那种眼神,冷漠、厌恶,甚至带着一丝不加掩饰的嘲讽。
这是我从未在荆迟眼里看到过的。
记忆里的荆迟,看我时眼底永远盛着碎光,哪怕我把天捅个窟窿,他也只会无奈地笑着帮我补上。
“哥,我是今今啊……”
“我知道你是祝今,我又没瞎。”
荆迟跨上自行车,不耐烦地啧了一声:“赶紧上来,苏棉还在路口等着,去晚了她又要生气。”
苏棉?
这个名字像一根淬毒的针,猝不及防地扎进耳膜。
我想起来了,那是我们高中的校花,也是别人口中,荆迟爱而不得的“白月光”。
但在上一世,荆迟从未跟我提过这个人,我也只当那是青春期一场无关痛痒的悸动。
我浑浑噩噩地坐上自行车后座。
手刚想习惯性地环住他的腰,却被他反手一巴掌拍开。
“撒手!别碰我腰,痒。”
哪怕隔着校服,他的体温依然滚烫,可那句话却冷得像冰。
“抓着坐垫下面,别没骨头似的往我身上贴,热死了。”
我僵住了手,最后只能狼狈地抓住了生锈的后座铁架。
车轮飞转。
风把他的衬衫吹得鼓起,却再也没有那句温柔的“今今抱紧了”。
第二章
黑长直,皮肤白得发光,手里抱着几本书,像极了那个年代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。
那是苏棉。
荆迟原本踩得飞快的车速瞬间慢了下来,那个刚才还对我横眉冷对的少年,此刻脸上竟然浮现出一抹从未有过的局促和……温柔。
“早啊,苏棉。”
荆迟单脚刹车,帅气地停在她面前。
苏棉抬起头,视线扫过坐在后座的我,眉头微微蹙了一下,随即露出一个得体的笑:“早,荆迟。祝今也在啊。”
“嗯,顺路带个累赘。”
荆迟随口回了一句,然后从书包侧兜里掏出一盒草莓牛奶,插好吸管,递给苏棉。
“给,你要的常温的。”
我盯着那盒牛奶,指甲深深掐进掌心。
我对乳糖不耐受,从小就不喝牛奶。
但前世,荆迟每天都会变着法子给我磨豆浆,加红枣,加花生,从来不嫌麻烦。
原来,他也会给别人递牛奶。
而且动作那么熟练,眼神那么专注。
“谢谢。”苏棉接过牛奶,有些为难地看了看自行车的后座,“可是只有一个座位……”
荆迟没有丝毫犹豫。
他回头看了我一眼,下巴冲着不远处的公交站台扬了扬,语气冷淡。
“祝今,你自己坐公交去。”
“我和苏棉还有个物理题要讨论,带着你不方便。”
我就那么被丢在了路边,像个被遗弃的垃圾。
看着荆迟载着苏棉远去的背影,那一刻,时空错乱的荒谬感让我几乎窒息。
前世那个把我捧在手心里怕化了的男人,和眼前这个为了追女孩毫不犹豫抛下我的少年,真的是同一个人吗?
还是说,这才是真相?
所谓的“深情丈夫”,不过是他在漫长岁月里退而求其次的选择?
我浑浑噩噩地到了学校。
一整天,我都像个游魂。
荆迟就坐在我斜后方。
我听见他给苏棉讲蹩脚的笑话,听见他为了苏棉怼老师,听见他和那群狐朋狗友吹牛,说这周末要带苏棉去看流星雨。
“迟哥,那祝今咋办?她不是一直缠着你要去吗?”死党大头问。
“她?”
荆迟的声音从后排传来,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凉薄。
“她去干什么?当电灯泡啊?再说了,她那种书呆子懂什么浪漫,带她去简直浪费我油钱。”
教室里爆发出一阵哄笑。
我握着笔的手在颤抖,墨水在作业本上晕染开一大团污渍,像极了我此刻狼藉的心情。
原来,十八岁的祝今,在他眼里是个书呆子,是个累赘,是个不懂浪漫的电灯泡。
而不是他口中那个“从小就古灵精怪、让我爱不释手”的小公主。
放学后,我没有等荆迟。
那份想救他的决心,在这一整天的冷言冷语中,竟然出现了一丝裂痕。
如果他根本不爱我,如果我的存在只是阻碍了他和真爱在一起,那我回来的意义是什么?
难道就是为了看清自己是个替身笑话?
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回家的弄堂里。
天色渐暗,路灯昏黄。
就在拐角处,几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拦住了我的去路。
“哟,这不是荆家那个拖油瓶吗?”
“长得是真水灵,借哥几个点钱花花?”
熟悉的恐惧感袭来。
前世也有过这一幕。
那时候是荆迟像天神一样降临,一个人打趴了三个人,自己也被捅进了医院。
那时候他在救护车上握着我的手说:“别哭,今今,只要你没事,我这条命给你都行。”
现在呢?
我下意识地后退,手伸进书包里摸索着防身的美工刀。
“滚开!”我厉声喝道。
“脾气还挺大!”
为首的黄毛伸手就要来抓我的衣领。
就在这时——
“砰!”
一只篮球带着呼啸的风声,精准地砸在了黄毛的后脑勺上。
黄毛惨叫一声,捂着脑袋回头。
巷子口,荆迟单手插兜,校服外套松松垮垮地搭在肩上,另一只手抛着一枚硬币,眼神阴鸷得吓人。
“动她?”
他歪了歪头,嘴角勾起一抹嗜血的笑。
“问过老子了吗?”
混战一触即发。
即便重来一次,荆迟还是那个荆迟。
打架不要命,拳拳到肉,像是发泄着什么怒火。
但他毕竟只有十八岁,对方手里有弹簧刀。
“小心!”
眼看那刀锋划向他的胳膊,我甚至来不及思考,身体比脑子快一步冲了过去。
“嘶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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